养老金融创新发展潜力大 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加快配置无人机、无人船、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建立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调度制度,实现全省非现场执法全覆盖。
第一节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
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提标改造。推动形成小清河、徒骇河、汇河和大汶河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重点推进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向产品优质型、资源节约型、绿色环保型、持续发展型的精品钢铁强企迈进。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对148个劣Ⅴ类水体排污口进行整治。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助完成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强化各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清缴履约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建立精细化预报体系。
在夏季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体物排放监管。加强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黄河风貌带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结合露天矿山动态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落实国家、省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环境安全有效保障。扎实推进四减四增。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碳监测试点工作,强化区县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
探索将管网运营费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成本,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组织的参与,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善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加快环保特色集群园区建设,建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服务的环保装备制造业、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集群,在济南经济开发区建设国舜绿建低碳和钢智能科技示范产业园、宏达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示范园,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氢谷产业园和生态环保产业总部经济园,在济南高新区打造集大气污染防治、高浓度污水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为发展方向的环保优势领域高新技术服务集群,在商河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实施以总氮控制为主要目标的入黄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分阶段、分类型对锦水河等11条入黄支流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并自2021年年底起将其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增加总氮管理指标。规范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形成有序的环保市场竞争机制。
支持美丽济南建设地方实践,鼓励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建设。开展全市工业产能排查,制定低效落后产能压减实施方案,重点对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第二节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全民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加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优于十三五任务目标16.1个百分点,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消除劣Ⅴ类水体任务的城市,其中小清河水质从常年劣Ⅴ类改善至Ⅳ类,取得了40多年来的历史性突破。
强化监测评估成果综合应用,将质量监测评价和生态状况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统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名泉保护规划、山体公园绿线、河湖岸线保护等相关规划,将不存在矛盾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应划尽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黄河两岸生态治理与保护、节水降耗等方面走在前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碳中和绿色发展展示区,着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示范,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创新发展,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路面、停放地、施工场地、靠港船舶等区域的执法力度,杜绝超标排放车辆运行。加强大气氨(NH3)排放控制。
是我市在新起点上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实现美丽泉城取得新跨越的五年。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建设。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建设,扩大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理制度,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联合检查。打造莱芜钢城绿色发展转型示范。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严禁新增钢铁、铁合金、焦化、铸造、水泥等产能。加强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生活消费领域溶剂使用环节VOCs排放源的管控,确保治理效果。
通过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中水用于城市湿地补水、河道景观用水、工业企业替代水,并在管网沿途配建中水站,为周边住宅小区和市政设施提供中水使用。以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鼓励支持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提高区县监测能力,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完善监测人员队伍,因地制宜统筹设置或共建跨县监测监控机构和辐射、遥感等专业监测机构,充分发挥现有监测力量优势,不断提高监测队伍数量和质量。第三节强化宣传引导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